
关于开展创建
2021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各部门、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服装)协会,纺织工业主管部门,各地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有关纺织服装企事业单位: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重要精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共建共享的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推动纺织工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决定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主题,以研究解决新时代纺织劳动关系新特点、新热点、新难点为重点,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共建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以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助推纺织工业“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目标任务
在“十四五”期间,通过在全国纺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中开展创建活动,促进企业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1.持续开展全国纺织行业新时代劳动关系调查研究,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特点,推广新经验。
2.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各部门、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服装)协会或相关主管部门推荐,全国纺织服装企业视情自荐,坚持好中选优,命名一批“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3.组织召开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介大会,举办新时代劳动关系高峰论坛,搭建交流学习平台。
4.宣传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秀创建案例。
四、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支持: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承办: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中国纺织企业文化建设协会)
成立2021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五、工作要求
1.各地纺织(服装)协会、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创建标准和活动要求,坚持好中选优,认真做好推荐(自荐)工作,保证创建质量。
2、被推荐为“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在评选“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若发生违反评选条件的重大问题,经核实后,取消其称号。
六、时间安排
1.推荐申报:2021年6月—7月30日
2.调研考察:2021年7月—9月
3.组织初审:2021年9月
4.综合审定:2021年10月
5.命名推介:2021年四季度(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报送要求
1.对标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附件1),填写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登记表(附件2,可在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网站www.zfqw.com.cn“本会通知”栏下载),经本单位自荐或相关组织部门推荐盖章后,将一式两份纸质版材料于2021年7 月30日前报送至全纺创建活动办公室(同时上报word电子版至收件邮箱)。
2.创建工作做法3000字左右,企业简介300字左右,要求实事求是,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创建成效及经验。
3.另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八、收件地址
2021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807室
邮编:10002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 硕 010-85229576 13811358041
郑国峰 010-85229677 13552439979
收件邮箱:zfqw85229524@126.com
附件:1.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
2.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登记表
